近期,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蔬菜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20类食品3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01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区一伊蔬菜摊销售的小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绍兴上虞小越朝辉水果大卖场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绍兴市上虞区艺舰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绍兴市上虞区新金鑫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绍兴上虞大通滨江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绍兴市上虞玫日鲜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绍兴市上虞区赵记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绍兴市大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
(一)绍兴市上虞区博顺生活超市销售的板栗酥,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pdf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pdf
3.合格产品信息表.pdf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