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评审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拟优先审评审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食品审评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异议表》(见附件),或将上述内容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tyyxsp@cfe-samr.org.cn。
2025年第6号拟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公示
序号
受理号
产品名称
注册申请人
申请事项
拟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的理由
1
国食注申TY20250084
纽荃星能启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高能量配方食品
Milupa GmbH
高能量配方
临床急需且尚未批准过的新类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审评中心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