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亮码经营制度的通告
关于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亮码经营制度的
通 告
县食品经营单位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亮码经营制度。
一、进货查验。全县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山东省XX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禁止销售、采购、运输和贮存没有“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分区存放。全县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分区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与其他食品相对分离;销售场所要设专柜、专人销售。
三、亮码销售。全县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必须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公示核酸检测、消毒情况。
四、全程溯源。全县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实行闭环管理,运输车辆、人员信息随进口冷链食品同行,实现全程可追溯。
五、禁售规定。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能进入曹县境内生产、销售、使用。对于通告发出前已经在库的冷链食品,必须在全面消毒并取得货物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
1.采购、销售“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或不查验、不留存“冷链三证”。
3.不分区存放、未设专柜、专人销售。
4.不亮码经营,不公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和核酸检测、消毒情况。
5.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未履行核酸检测义务。
七、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使用来源不明或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防范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存在的风险。
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此通告已书面印发,此件作为电子版公布)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月18日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937817614
华鼎冷链是一家专注于为餐饮连锁品牌、工厂商贸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冷链物流服务企业,已经打造成集冷链仓储、冷链零担、冷链到店、信息化服务、金融为一体的全国化食品冻品餐饮火锅食材供应链冷链物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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