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产品未进行风险评级,深圳证监局对两家私募开罚单
因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在私募基金跌破基金合同约定的止损线后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调降和取消私募基金合同中关于预警止损线的约定继续开展投资运作,给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近日,深圳证监局对两家私募出具警示函。
润石资管存在五项违规行为
据深圳证监局官网消息,深圳市润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石资管”)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五项违规行为:一是部分私募基金跌破基金合同约定的止损线后,通过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调降和取消私募基金合同中关于预警止损线的约定,继续开展投资运作,给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部分投资者在补充协议上的签名与本人签名不相符。二是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三是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四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部分私募基金2015年、2016年的年度报告。五是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此外,润石资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林润石也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开资料显示,润石资管成立于2013年,仅有4名员工,此前曾两次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健和投资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
另一家被出具警示函的是深圳健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和投资”),据警示函内容,其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产品未进行风险评级、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材料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健和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铭也被出具警示函。
健和投资成立于2015年,据其官方介绍,健和投资脱胎于国内一家锂电设备上市公司,在管资金规模为11亿元,在投资方向上,其主要关注智能制造与新材料领域PE投资,目前投资60余个项目。过往投资案例包括通信设备服务商震有科技(SH688418,股价17.11元,市值33.13亿元)、精密激光焊接设备供应商联赢激光(SH688518,股价29.53元,市值99.6亿元)。记者注意到,其最近一笔投资发生在2022年11月,健和投资宣布投资新能源锂电设备鹏锦科技。除了投资业务,其还开展有早期投行业务,为企业提供财务规范、法务支持、管理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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