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范校园配送餐管理工作 不达标单位将被终止配餐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南昌市中小学校配送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充分尊重学生个人及家长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集中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南昌市中小学校配送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充分尊重学生个人及家长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确有困难需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学校须为就餐学生提供便利,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审批后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根据《管理办法》,各县(区)教体局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管理。各县区教科体局统一学生配送餐的价格,严禁学校或个人与企业签订有关合同或达成有关承诺,巧立名目给教职工滥发各种补助。


  《管理办法》还明确,供餐单位出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不到年度A级、学生基本满意度达不到80%、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或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且拒不整改、供餐单位与学校间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等情况之一者,经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停止其向学校供餐并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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