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1日讯 因受到消费者认可而走红、市场上出现仿冒的山寨门店、商标被抢注、被迫开始维权——这一过程似乎成了眼下许多风靡一时的网红品牌的“必经之路”。最近,老北京地标性美食品牌京天红也中招了。除了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了山寨门店的食品后,发现口味不理想而进行投诉,京天红还因为商标纠纷被告上了法庭。
1991年发轫于北京南城虎坊桥的京天红原本是一家国企单位,主营炒菜、包子等中餐服务,同时还开了个炸糕档口。因为炸糕口味一般,不温不火,创始人一度考虑放弃经营。后来在对炸糕进行改良后,每天在窗口前排队的人络绎不绝,虎坊桥京天红炸糕自此声名鹊起,成为老北京地标性美食品牌。在巨大的消费需求下,京天红品牌创始人韩美俊决定加快线下店面扩张计划,但随着门店越开越多、口碑越来越好,不少山寨门店也悄然涌现。
今年6月,京天红炸糕苏州街分店被告上了法庭。原告称其拥有京天红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于炸糕、蛋糕、糕点等商品。被告北京凤起龙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京天红授权合作伙伴)在未经授权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店面装饰、门头以及产品销售中使用京天红字样,已经涉嫌侵权,单方面索赔20万元。京天红自营的马家堡分店,也同样被告上法庭。
中国商标网公开信息显示,原告刘先生于2013年获准注册国际分类为第30类的商标,类别为炸糕、蛋糕、月饼、冰淇淋等。近年来,刘先生还注册了其余不同类别的京天红商标,涉及广告、宣传画、茶馆等多种分类。而虎坊桥京天红此前仅于2009年申请注册了“京天红JTH”第43类商标,类别为备办宴席、饭店、自助餐馆等。
“早年间商标注册成本较高,我们请了一家商标代理公司帮忙注册,以为注册饭店类别就行了。再加上知识产权及商标保护意识弱,也没有对其他类别进行保护性注册。”韩美俊说。
据悉,作为防御性补救措施,京天红于今年4月密集提交了19个有关“京天红”的商标注册申请,避免被人恶意抢注。另一方面,组织律师团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对被恶意抢注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及撤销申请。
京天红知识产权顾问周益霞表示,这类维权案件最难的地方就在于时间成本非常高、周期长,光是进行审查、撤销、宣告无效等商标侵权的行政程序,周期大概就需要一年左右。再加上后续的法院诉讼程序,时间就更长了。“而且每家店都要做证据保全,在相应的管辖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周益霞说。
可喜的是,今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等内容,并提高了商标侵权的惩罚性上限,表明了国家在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惩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鲜明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