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检查现场检查表》,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从许可条件保持情况、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以及企业追溯体系建立和运行等8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汇总查出问题,反馈给企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由监管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针对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技能欠缺,检查手段滞后等实际状况,宁夏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自2017年以来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初步构建了食品生产专业化检查长效监管机制。
石嘴山市有食品生产企业120家,其中大武口区21家,惠农区25家,平罗县74家。目前完成体系检查69家,占企业总数的57.5%,其中由宁夏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在石嘴山市开展体系检查38家,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体系检查16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自行开展体系检查15家。覆盖全市3个县区,涉及饮料、糕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酒类、代用茶、食品添加剂、淀粉制品、调味料、炒货食品、其他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18大类食品,类别覆盖率达56.3%。对38家企业下发了《食品安全警示函》,对16家企业下发了《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存在问题通知单》,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后续体系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中小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从体系检查结果看,部分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了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过程风险管控把关较严,建立健全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到位。中小型企业存在问题较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
企业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重生产,轻管理的思想依然严重。企业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学习重视不够,食品安全知识欠缺,学习流于形式。认为学习是企业自愿行为,与生产关系不大。企业诚信建设滞后,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只重视经济效益。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面不愿投资,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虽然有很多规章制度,但不去落实,导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下降。
专业培训不到位 中小型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文化程度和管理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大多凭经验操作,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检查分析和解决能力。法规标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等不能满足现有的生产管理需要。
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小型企业大多没有建立质量安全体系文件,不能有效地指导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和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对食品质量体系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少,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无人检查、效果无人评价。生产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管理不规范,追溯记录不健全,不能达到查询信息和追溯管理倒查责任的目的。
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执法力量薄弱问题。食品生产环节随着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工业技术装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新时期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欠缺,执法装备陈旧、短缺,信息化建设滞后,制约了监管职能到位。
做好风险监测预警交流
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针对体系检查发现问题,做好食品生产环节风险监测预警交流,分析可能诱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原因,督促企业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让监管始终走在风险前面。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在日常监管中,将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有机结合起来,科学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制度,结合企业的生产类别、生产规模、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企业风险等级。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合理确定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相补充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把每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对不能保证生产必备条件的生产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监管共治氛围。
加强技能培训,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培训考试,做到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学习培训制度化、常态化,达到规定的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提升企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开展标准化及企业良好生产行为规范的培训教育,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切实做到原辅料来源可溯、产成品去向可查、生产数量可计算、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可控制。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评价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HACCP)的企业,在风险分级考评中,可降低一个风险等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隐患治理,严防严控风险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风险清单管理,加大对高风险区域、高风险品种的抽检力度,并对抽检信息进行及时公示,坚决遏制个别食品生产企业出厂不检验,侥幸生产食品的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梳理分析,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监管措施,采取约谈、专家会诊、问题督办、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多种方式跟踪问题整改。对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警示函,并跟进问题整改回查。强化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调查处理,督促企业重视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