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6月20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1期)》,涉及安顺开发区瞿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瞿记五香瓜子和原味香瓜子、贵州云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洪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6月20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1期)》,涉及安顺开发区瞿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瞿记五香瓜子和原味香瓜子、贵州云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洪原味花生(烘烤类)监督抽检不合格。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前期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已第一时间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告涉及的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调查处置。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安顺开发区瞿记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19日生产的原味香瓜子和2019年3月2日生产的瞿记五香瓜子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2019年4月16日向企业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生产过程中烘炒瓜子温度过高,瓜子袋中的脱氧剂长时间暴露。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调查情况在2019年4月29日对该企业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企业原味香瓜子生产10箱,共计66.56公斤,货值832元;五香瓜子生产15箱,共计99.84公斤,货值1248元。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一款(六)项及四十六条规定,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对企业做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没款合计壹万零贰佰肆拾元整。

 

  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4月17日收到贵州云丰源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生产的吉洪原味花生(烘烤类)抽检不合格经验报告后,于2019年4月19日向企业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2019年4月22日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复检申请。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对不合格项目复检,并于2019年5月6日出具检验结果确认该批产品过氧化值项目超标,产品不合格。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复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依法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目前核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