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连云港市东海县云海果蔬批发市场内王海红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新港大道南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郭家荣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鳞茎类蔬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韭菜中甲拌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氰菊酯,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高效氯氟氰菊酯是农业杀虫剂,主要防治农作物上发生的鳞翅目害虫,具有杀虫谱广,活性较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但长期使用易对其产生抗性,对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及害螨有一定防效,强毒性。水果、蔬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超标主要是在喷洒使用农药配比含量过高、喷洒后雨水淋洗时间短、降解周期未到及采摘周期短造成农药的残留量过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徐州市邳州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海县世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锡市江阴市港新吉麦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茂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豆(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万和城家润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镇江市丹徒区金润酱醋酿造厂生产的致优香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清江浦区鑫隆亿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张家港市江南老沙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加工灌装),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淮安市淮阴区好百佳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苏金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回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江市润州区琳昌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江市润州区张八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江市润州区老大华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水果制品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此外,还有1批次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潭园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寿全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顶汁味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3.50g/100mL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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