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1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9期通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方便食品、饮料、餐饮食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8大类食品79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其中,2批次韭菜检出腐霉利超标,分别为商丘市睢阳区朝霞副食商行销售的来自310农贸市场的1批次韭菜,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洛阳盛唐店销售的1批次大常蔬菜(韭菜)。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2批次调味面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郸城县安奇乐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皓浩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辣子鸡味(调味面制品),淮阳县绿果园新民路分店销售的标称阜阳多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刀肉(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饮用水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1批次猪肝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平顶山市小何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何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郑州市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汝河路店销售的来自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商丘、周口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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