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冷链物流网

滨州发布通告:这八种进口冷链食品情形,一律停业整顿!依法处理!

时间:2023-01-13 12:47:39来源:food栏目:冷链新闻 阅读: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1月10日,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依法处理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为的通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依法处理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137号)以及滨州市委指挥部《关于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开仓运行的公告》(滨指办发〔2020〕70号)、《关于滨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的补充公告》(滨指办发〔2020〕76号)要求,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由市场监管等部门作出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

1.不提前24小时报备,或报备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

2.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的;

3.不使用“山东冷链”系统的;

4.不“索证索票”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购销凭证等);

5.不分区贮存、不实行专柜销售、不实行专人销售(经营)的;

6.不亮码销售的(追溯二维码);

7.经营无“冷链三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

8、不执行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

提醒广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互相监督,群防群控,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负责。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937817614

华鼎冷链是一家专注于为餐饮连锁品牌、工厂商贸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冷链物流服务企业,已经打造成集冷链仓储、冷链零担、冷链到店、信息化服务、金融为一体的全国化食品冻品餐饮火锅食材供应链冷链物流服务平台。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食品安全网

上一篇:滨州2家冷链食品店被查!

下一篇:关注!滨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开仓运行

相关推荐
  • 聚焦年轻群体的“兴趣消费” 茉酸奶推出《
  • 新疆喀什至深圳冷链专列启运 特色水果“走
  • 餐饮冷链的特点有哪些?餐饮冷链物流服务规范
  • 静宁县威戎新区乡村振兴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
  • 深圳冷库出租公司有哪些?深圳冷库仓库出租信
  • 江苏银宝集团举行冷链物流仓储项目专家评审
  • 2023冷库论坛:绿色节能成趋势,冷仓布局正回归
  • 投资15亿元 麻阳智慧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