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一、当前全市供销社参与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
重庆市供销社自2002年提出大力发展“两社两化”(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推进农业产业化化和商品经营连锁化)以来,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760个,参与流转土地268万亩,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216万亩。全市供销社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创建农产品品牌为手段,初步形成分拣、速冻、储藏、运输、销售一条龙的农产品流通体系。2011年,全系统汇总销售农产品185亿元,同比增长40.15%;新建改建农产品市场45个,积累达到113个,市场交易额57亿元;建面2.8万㎡的渝北惠泽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已投入使用,是“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18个市场中最早竣工的项目,云阳、奉节、秀山、巫溪等地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已动工;市农产品集团投资建设“绿优鲜”农产品社区直营店47个,营业面积3.5万平方米,日销售额60万元,390个专业合作社的2500多个产品进入社区店销售。供销社已经成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意见》出台背景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供销社作为农服务的重要力量,在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应该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做出表率,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广大农民解难,为人民群众谋利。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印发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系统“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质量安全、价格稳定,促进农民增收和服务城乡居民”。为了落实国务院、全国总社的指示精神,发挥供销社的自身优势,为改善民生和统筹城乡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市供销总社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经字〔2012〕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2〕23号)精神,研究出台了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构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渝供发〔2012〕47号)。
三、有哪些主要工作,对“三农”发展有哪些促进?
在“十二五”期间,全市供销社将大力组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充分整合流通资源,优化改造流通环节供应链和产业链,到2015年全系统农产品销售额和市场交易额占全市农产品商品产值的30%以上,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作用。主要工作有:
一是统筹制定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重要物流节点建设与网络布局相匹配,中短期目标与长期规划相衔接,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的原则,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9378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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